“瞧瞧你们说的。都是尽是给本王吹好话。要是本王不知道你们性情,早把你们当成只会阿谀奉承尽会拍本王马屁的马屁精了。”
李敏嘴角抽了抽,是不是该感激他没有说出奸臣二字。
啪。
他一掌打在大腿上,俨然那酒劲儿一过,满腔的悲怆和哀愁全暂时烟消云散了。到底,他是护国公,是一个像历代护国公一样,注定在艰难的夹缝里屹立起来的英雄。
回归到正式的话题,他声音严肃地说:“方丈待本王如父,本王出生时祖父已是去世,一直把方丈当成祖父一样爱戴着。在本王父亲去世以后,方丈在本王心中的地位更是不言而喻。敏儿,本王希望你能助本王一臂之力。虽然说万物生死有命,本王希望,方丈去的时候,不像本王父亲那样痛苦,是自然圆寂的。”
“这点,王爷即使不说,敏儿也会做的。做大夫的,有时候,哪怕不能把病人的病救好,当然也希望人在最后一程走的安心安然。再说了,方丈现在还没有走,敏儿只知道一点,生命的奇迹,偶有发生。或许,方丈为了想看王爷完成大业的心愿,能助方丈度过这一劫。”
听完她这番话,朱隶一双眼,只是那样深那样深地锁在她脸上。
她为此都快被他瞅到不好意思起来了。
“敏儿,你真是——”他后面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全部,但是,已经足以可见得,他心里面所想的,无非是慧光所说的,她的智慧,非常人所能想象的。能得她者,或许真的是握住了天机。
见他们夫妇俩吃的差不多了,尚姑姑推开门,带紫叶进来给他们收拾桌上的东西。
兰燕跟着进来之后,报告两件事儿,一件事是:“孟旗主的伤,奴婢帮着给孟旗主处理过了,刀伤深倒也罢了,只是怕那骨头应该是断了。”
意思是对方那一掌,恐怕是顺势把孟浩明的手臂上的骨头都打断了。这下可有些麻烦了。
伤筋动骨,要养,可就不是几日的事儿了,孟浩明最少,这几天是肯定没有办法在这里充当近侍了。
李敏知道,本来自己丈夫最得力的侍卫是伏燕,但是,伏燕奉命去找失踪的念夏,到现在都还无消无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为此,孟浩明作为旗主,但是不得不亲力亲为,代替伏燕暂时充当了她老公的贴身侍卫。
如今,孟浩明受伤,其他旗主,恐怕也得各司其职,不可能一个个都像孟浩明这样把一旗的人甩下,只来给她老公当护卫。如果李敏没有猜错的话,孟浩明的人,应该是跟孟浩明一样,近来全跟在她老公身边当侍卫军了。毕竟自从他们回来以后,他们一家子的人身安危更变得重中之重。如果是万历爷想动手,第一个想法无疑是擒贼先擒王的方针。
李敏果然是没有猜错的。孟浩明和底下一旗的人,是经由公孙良生与朱隶商量以后调配,由黑镖旗亲自近期负责起护国公府一家子的防卫工作。
以前,黑镖旗作为护国公的近卫军,只是在打仗的时候出现,平常的防卫工作,还用不到黑镖旗。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有必要加强他们自身的防卫力量。尤其是,在京师的时候,已经有死士瞄准了他们夫妇。
这样的话,如果孟浩明受伤之后,不能亲力亲为时刻跟在朱隶身边了,这时候再想调配人手的话,最好不过是在孟浩明旗下的人里头找了。可是,有这样合适的人选吗?能和孟浩明、伏燕这样,武功高强,对护国公忠心耿耿兢兢业业的人?
李敏的脑子里瞬间划过了一个念头,见身边老公像是陷入沉思有些两难之时,开了口说:“王爷,孟旗主这个伤,是需要回去调养的,这关系到孟旗主今后能否为王爷继续全心效力。”
“本王也是这么想的。”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朱隶望向她,眼睛眯一眯,像是笑问,“敏儿有好的主意吗?”
“妾身这儿倒是有个人选,如果王爷想听的话,妾身也就斗胆给王爷推荐了。”
“你说。”
难得她会向他推荐人。这大概是第一次。因为,按照她那习性,她是压根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想插手他的事儿。俗话说的好,好老婆,应该是幕后默默支持。如果,跳到丈夫台前指手画脚,不就是招惹老公厌烦而已。她李敏才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儿。不过,如今关系到他的人身安全,她不得不为他仔细考虑。
“孟旗主底下有个人,叫胡二哥的。”
屋里某个小丫鬟听见这话,先是张大了眼。尚姑姑一样忽然面露惊诧。
朱隶的眼角已是锐利地扫过屋里那些人脸上的变化,拿起倒掉酒换上了热茶的茶杯喝了一口水,说:“胡二哥?王妃怎么认得这个人?”
“此人妾身没有见过。但是,这个人,是妾身屋里丫鬟的二哥。”
紫叶扑通跪了下来,跪在了朱隶脚底下叩头说:“奴婢话多,管不住嘴,和王妃说了自己二哥的事,绝无他意。”
护国公家规森严,肯定容不得部队里有人想走曲线救国路线,饶了弯子送东西到他家里面找他家里人疏通关系,这相当于行贿。
紫叶周身打着颤儿,在护国公府干活干了这么久,她哪里能不知道这个规矩。因此,真是没有想到李敏会突然提起这个话题。说来说去,无非还是自己嘴巴多了,把自己二哥炫耀出来了。
李敏确实有这个意思,借老公的威严压一压府里一些人愚蠢的心思。毕竟自从紫叶招出自己家人为谁以后,府里有些人,开始蠢蠢欲动想在她面前提起自己的家人了。不过,紫叶这个事儿不同,说起来,那会儿是她开口先问的,但是,同样,必须让紫叶知道,夸耀自己家人不可得。
“王爷。”见那小丫头都快被吓坏了,李敏才继续说,“这孩子的家里事儿,是妾身那天无意中了解到的,不是她自己想和本妃说的。”
朱隶当然也是知道她不可能受人行贿故意扶持自己丫头家里人,于是听她说了下去。
“王爷,胡二哥这个人,后来据妾身了解,为人还算行得正。一路高升,都是靠着在战场上灵活的手脚与脑子。与胡二哥同期入伍的军人,死的死,伤的伤,只有胡二哥一个,一路活了下来。妾身以为,只当这人能在军营里活下来的本事,都非同小可了。”
朱隶瞬间即听明白了她这话。通过募兵入伍的军人,也是分为好几种的。
比如,像一些有头有脸的贵族望族家的子弟入伍,身份不一样,一进部队,当的已经是头儿了。而像胡二哥这种普通老百姓,进入部队里,当的就是底下最底层的兵。通常,冲锋陷阵冲在最前面,负责死伤最大的,也就是这些人。所以,才有李敏说的,胡二哥这条命算是很硬的了,其他同期入伍的,死的死,伤的伤,只有胡二哥毫无发损。
说是命硬,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肯定不止是命硬而已,只能说这个人有一定可取之处。否则,怎么会能从普通部队转到了黑镖旗。
黑镖旗募兵可就不像普通军队了,招募的兵,都是要有特殊才华的,或许是家传的。像胡二哥这样的普通一兵,想进黑镖旗,谈何容易。
朱隶本质上是个带兵的将,对如何用人,用的什么人,更是一清二楚,胸中了然。比起武功高强不高强,更要的是底下人有一副聪明的脑子。
好比八爷用那小李子。小李子的武功算不上盖世吧,可是八爷用的觉得很好,因为小李子脑瓜够聪明。
他这个老婆也是,用人更喜欢用一些脑袋灵活的。虽然,脑袋灵活的下人,会生怕其在底下搞些小动作,但是,只要这个人的心是正的,一点小动作而已,是人都有点贪婪,问题倒不大。
聪明的主子用人都是这样的规律。
想必,她给他推荐这个人,定也是做过一番考察的。比如说,胡二哥的妹子,就在他老婆屋里当丫头,仅这一点,胡二哥想做点什么,都得顾虑下自己妹子的安危吧。
“好,本王见一见这个胡二哥。”朱隶决定道。
由于此次调动事大,涉及到自己的人,孟浩明带伤过来了。
得到主子的赐座,孟浩明吊着一条伤臂,坐在椅子里还是有些不安的。这个胡二哥,虽然说是在他的队伍里,可是,刚被调来不久的人,自己其实也不怎么熟悉。
刚好,胡二哥就在此次护卫护国公上太白寺的一队人里面。很快的,胡二哥被带来了。
孟浩明看见走进来的人,方才记起了什么一样。
朱隶看见了他的表情,但是,并没有问,深沉的眸子,只是落在那走进来的人身上。
胡二哥年纪,大概二十出头,剔着一个平头,五官,也看不出什么特别好看的地方,长得很平常的一个人,但是,身形偏瘦,手脚长,看其走路,跪下行礼,都是极为利索,可见其脑瓜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