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全城封城。调集十二旗进燕都,搜索方圆百里,别给本王放走一根头发!”
☆、【197】熟悉和不熟悉的人
夜色中,马车轮轴的声音,咿呀咿呀地响着。摇摆的车幅,让人感觉是坐在了一艘船上。
睁开眼的时候,后脖子酸酸软软的,这可能是来到古代后清醒过来时意识最清楚的一次。脑袋里,宛如被水清洗过的那种清晰,李敏可以清楚地记得究竟自己怎么被俘获的。
自己身边,贴着一个人。只要轻轻扭过头,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贴到自己鼻子尖的那张脸,清晰的俊美非凡的五官,比起男性的装扮,掩盖不住的那种女子的香气,是十一爷。
果真,这好动的假扮成皇子的公主殿下,是怎么都坐不住的。定是要跑到外面来生事的。
李敏耳边听了下朱琪的呼吸,可以感觉到对方的气息平稳,俨然和她之前一样,是被对方一掌给劈昏了。
后脑勺的地方,连接脑干,一不小心,绝对不止是昏而已,死都有可能。
她们两个,现在是被人劫持了。遭遇绑架对于李敏来说,不是第一次,谁让她老公太过出名,身份又复杂,令她经常具有被劫持绑架的危险,属于绑匪们的黄金目标之一。但是,这次和皇女一块被人绑架了,倒是有些出乎了她的意料。不知道这个十一爷,是怎么自个儿自己往笼子里钻进来的。
本来,十一爷与她搭不上边。绑架她的话,和绑架十一爷,区别是很大的。十一爷的主儿和她付赎金的主儿,完全是两个主儿,而且是两个死对头。
是不是这些绑匪们不清楚她老公和京师里那位主子之间的恩怨,还是说,早已知道此事儿,但是,两个人都要绑。如果是后者的话,岂不是说明了这群绑匪和万历爷关系不大?
李敏摸索着这个逻辑的时候,回想着以前自己遭绑的经历,当然是寄望那些经验可以对她和她一块身陷牢笼的十一爷有点帮助。
可最大的可能是,一点用处都是没有的。
作出这个定论很简单,因为之前几次绑架她的人,不过都是些山贼头,是不值一提的小蝼蚁,她见着都完全没有压力。这次的绑匪,与那些山贼,不管是黑风谷还是鲁爷,都是截然不同的人物。
坐在马车里的男子,解下身上佩戴的水囊,拧开水囊口的栓子,是预备着喝水。李敏转过头的时候,他明显有惊觉,但是,既然她都是被他绑架来的人,又只不过是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当然没有放在心上。
淡淡的目光转开以后,一副闲散的心志,好像对于她有没有醒来,都觉得没有什么两样一样。
李敏趁这个机会,开始在对方的五官模子上捉摸,要把对方的骨头里都做一番深度扫描。首先,可以辨别出,这男子身上带的两把新月弯刀,为劫持她的那名首匪无疑。
说起来,这个人,本身武艺高强,超人一等,可以一掌力毙四名护国公府护卫不说,那种临场的判断力更是不用分说的可怕。
只要想想,这人可是在第一次看见她出手,马上判断出她身上定怀着潜力时,毫不犹豫,先下手为强。此种铁硬的做派,干净利落的风格,说只是一个绑匪,怎么看,都不太像呢。
男子终于感觉到她的目光,不止盯在他的脸,而且,注视在他手里拿着的水囊上。那一刻,男子脸上那种好像天生的淡漠的表情,有了一丝变化。
两道犹如浓墨的眉毛微微拧了拧,拧出个小疙瘩的模样。不用说,这样一个皱眉头的表情,理应是让人感到不怎么好看的,但是,放在这个男人脸上时却完全不是那回事。
谁让一张脸,如果好看的话,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由丑化美,化腐朽于神奇。颜值高的人,无论在古代现代都是很吃香的。古代皇帝野史中,好男色的帝王不在少数。
眼前男子的五官无疑是俊美非凡,固然其宽正美丽的额头上,突显这样一道显眼的红疤,看着让人触目惊心的疤痕。
长度不长,大概半指长,位于左眉上方,宽度也不大,看起来很像是一条比较厚的朱线划过一样,因此第一时间给人的错觉是,是不是男子的额头上划了一笔女性的胭脂。只从这样一个比拟来看,显而易见,男子额头上的疤痕,让人惊讶以外,更多的是,给人一种奇特的美感。
就好像说表情不过也是五官的附加品一样,既然能让伤疤都化腐朽为神奇了,男子的五官绝对是出类拔萃的那种。
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嘴唇,完美的弧形下巴,这些,都比不上人类眼睛的窗口,灵魂的所在,只要眼睛美的人,可以让人忘乎所以,如坠其中。男子的眼,是标准的丹凤眼。
对了,这双丹凤眼让她想起一个人。怪不得之前,她看着这张脸时会感到一股莫名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联想起的这个人,其实说起来,和眼前绑匪的身份大相径庭,是在太白寺此等身份贵重的千年古寺里每天诵经道佛的僧人,莲生。
记得之前,她初次遇见莲生的时候,一直觉得对方的眼睛是那种出奇的美丽。只是脑子好像卡了壳一样,硬是没有能联想起丹凤眼这个远近闻名的美眼名称。
具有丹凤眼的男子,端的是一种奇特的妖艳。许飞云也是丹凤眼,标准的妖孽一只,可很显然,许飞云那种妖孽,和这些艳美的男子有着显著的不同。
在于妖孽和艳美之分。
许飞云说是江湖里的正派人士,可是那一身痞气,是根本无法忽略的,正是这种痞气,锻造了许飞云那种无拘无束任我妄为的狂草性格,以一句不太好听的话来说,叫做抵挡不住的妖邪。
不是有句话叫做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据兰燕透露,兰燕这个师父,在江湖圈子里从来不愁女人缘的,而且那些女人对于许飞云都是倒追死追。结果,搞到许飞云如今要不是为了她老公下山,根本都不愿意从常年冰天雪地里的天池里出来,只怕下山后那些不甘心的死粉再次追着他围堵他。
对于这些过于痴狂的粉丝,杀又不行,只能逃。所以,许飞云苦闷死了,这长得太好看,加上武功盖世,受到过多的追捧也是人生一苦。
与许飞云相比,无论是太白寺的那位莲生,或是眼前这个额头上都戴上了一条疤的男子,无疑都是一身正气多了。
莲生自不用说,僧人,未来的太白寺方丈,不说身份使然,光是平日修行的沉淀,都能化出一身出尘的气质。
如此说来,眼前这个头戴伤疤的男子,又是劫持她们的凶犯,怎么能叫做一身正气?
绑匪,不该都是面部丑恶,让人看一眼都觉得害怕和憎恶,哪怕长得好看一些,身为一个代表大反派的邪恶人物,都该是邪气外漏,比起许飞云更是百分百的邪恶。
可是事实总是相反的。
她从这个男人一张冷漠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暴力和血腥的邪气,有的是一种收敛和自控力的东西,这种东西,和草寇根本沾不上边。
无论这个男子之前做的事和反应,或是现在对其外貌和气质的综合打量,得出的,都是同一个观点。
李敏的心里,似乎稍微有了数。
同时,对面的人,也顿然发觉她的眸光里有些微变。这令他微微抬起了头。
这个时候,像阵风吹过一样,马车的棉帐忽的拉开了一角,一名高大俊秀的男子穿过了棉帘。
见其一样是黑色紧身衣从头到脚的装束,腰间配刀。李敏断定,这应该是,在饭馆里向他们发动袭击的三个黑衣人之一。
这男子那张模样儿,同样是很好看的。清隽的五官,俨然和流氓土气又是沾不上边。隐隐约约流露出的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感觉。
李敏想,再不用猜疑了,这两个人,根本不是什么土匪,肯定是,哪方哪派的人,而且,是不是江湖中人都得打个大问号,因为和许飞云那种气质截然两样。
进来马车内的男子,眼睛没有望到卧榻,是头往右一转,径直和戴伤疤的男子说话:“长图脑袋上是破了个大窟窿,我只能拿只绣花针,在他脑袋上缝了点线,否则,怕是窟窿里流出来的血,都足以让他死掉。”
可见这两人的同伴,脑袋上的伤叫做一个出人意料的严重。更可怕的,无疑是,他们这个同伴的伤,据他们两人亲眼所见,还不清楚是怎么被李敏给弄伤的。只知道,他们能看见的是,同伴自己冲柱子上撞上去,好像要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