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不过作者到底还是给了书友们一点甜头,就是男主在被园丁收养的那段时间里遇到了容家大小姐,而且容大小姐貌美心善,一直帮助着男主,最后还为了给男主挡灾而死,可以说是男主心中的白月光了。

结果在结局里,反派自杀前嘲讽男主此生没有得到任何一个人的真心相待,并将白月光从前做的事全都抖了出来,原来男主少年时受的磋磨全是白月光干的。而且当初白月光也不是为了给男主挡灾而死,而是反派误以为那辆车上的人是男主,没料到白月光为了陷害男主,自己孤身坐上了车。

于是男主那个天天吹“容小姐人美心善”的小弟兼高中同学把这位前白月光的坟给扒了。

容见作为这本书的忠实读者,从开头追到这里,不由感叹了一句“作者牛逼”,存心让男主注孤生,不仅没女朋友,甚至连一点念头都不给。

不过这种升级爽文看完也就算了,容见没记在心上,倒头就睡了。

结果一觉醒来,他就非常幸运地穿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貌美心黑的白月光。

更加幸运的是,由于复杂的家庭恩怨,原身是个女装大佬,而他必须要兢兢业业地扮演下去,如果露出马脚,被别人知道真实性别,就会立刻狗带。

才穿过来的时候,容见在床上躺了两天,尝试过解开这个死局,没成功,还差点猝死,第三天老老实实地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学习如何假扮一个女装大佬,比如如何用高超的化妆技术遮挡不太突出的喉结、柔化自己的面部轮廓,如何运用伪音说话,还有穿复杂繁琐的裙子,遮掩自己的身型。

他不得不含泪感叹,当女人难,当女装大佬更难。

大约因为身体有原先的记忆,容见扮演得还算成功,和往常的水平差不多,在外面转悠了一圈,没人看出来破绽。

容见在原先的世界里父母早亡,被外婆抚养长大。高考结束后,外婆因病去世,他一个人勤工俭学,把自己养活了。

他牢记外婆曾对自己说过的话,一直很惜命,即使穿到了书里,成为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命中注定只能再活一年的炮灰,他也要想方设法活下去。

而原书里,容见是为了明野而死,即使不是心甘情愿而是阴差阳错,或者说是自作自受,但他的死确实是因为这个。

容见还不知道能多大幅度地改动剧情,可为了保住小命,他还是选择尽量远离男主,不要牵扯太深。

也许是因为一直以来神经过于紧绷,容见想着《恶种》里的剧情,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他做了许多许多梦,梦里他死在了一年后,和书中三两笔带过的死法相同。

再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澄澈的天空中堆满了粉色的云,映衬着花园里大片大片半开半合的玫瑰,是很漂亮的景色。

可容见没心情欣赏这些,他心里只有一件事。

饿。

太饿了。为了尽量减缓发育速度,保持不明显的性别特征,容见只能尽量少吃。中饭都只能吃个半饱,至于晚饭是不可能的,不存在的。

容见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有些人表面上是个应有尽有的富家大小姐,实际上不过是个吃不饱穿得多,连话都不能多说的女装大佬。

没人能知道他心里有多苦。

更要命的是,明天就要开学了,而他和男主是同桌。

第二章 同桌

第二天,容见很早就被韩云叫醒。他整个人还处于意识模糊的状态,就被塞进浴室。洗完脸刷完牙,坐在镜子前,看着韩云为自己化了个妆,主要是为了柔化面部和遮住不太明显的喉结。最后容见穿上了绘文中学的校服,略显宽大的外套和过膝的裙摆几乎遮掩了他身形上的男性特征。

容见一边打哈欠一边在心里吐槽,他看书这么多年,没见过像自己这么倒霉的穿书者,就算不能呼风唤雨,金手指大开,也不至于被迫扮演女装大佬,还要重温早起晚归的高中生活吧?

没必要,真没必要。

做完长达两个小时的准备工作后,容见吃了个六分饱的早饭,在韩云目光的逼视下忍痛停下筷子,坐车前往学校。

路上的时候,容见闭着眼,回忆起了学校的情况。原身一直在绘文中学读书,那是一所私立高中,学费高昂,里面的学生的家庭都挺富裕,而明野却也在这所高中念书。

这件事是原身做的。男主十五岁就离家出走,之后在福利院待过一段时间才被容家的园丁收养,早就没了学籍,想念书都念不成,还是原身把他送进绘文中学的。

不过也不是原身有多好心,而是他嫉妒男主,明明身份卑微家庭贫穷,却不卑不亢,勤奋努力,还想要继续读书。而自己却不得不小心谨慎地活着,生怕露出马脚。为了羞辱男主,让他知道自己的斤两,原身让男主去参加绘文中学的入学考试,并且承诺如果通过了考试就会想办法让男主入学。

结果自学成才的男主真的就通过了绘文中学以严格著称的入学考试,容见不愿在众人面前食言,就想着不如给男主这个机会,反正在学校里还有更多羞辱他的机会。

实际上原身也那么做了。而本来以原身的性格,绝不会和男主做同桌,可因为一个原因……

一想到这个原因,容见就头皮发麻。

他叹了口气,摸了摸鼻子,一想到昨天在花园里见过的少年明野,明明不是自己做的事,却总觉得挺对不起他的。

下一秒,容见又把自己的手用力打下来。

今时不同往日,他脸上糊了层粉,在学校脱妆就真的要命了。

容见不再多想,算了,还是先解决掉同桌问题吧。

容见走到高三(3)班的时候,教室里的人几乎已经来齐了,没剩几个空座。

他的位置应该在正中间第三排,那是最好的位置,既吃不到粉笔灰,又能看得清楚黑板。

可是今天不同,容见从前门进来,看都没看一眼原先的位置,从容地走到最后一排,将书包放到了一个趴着睡觉的女生的旁边,坐了下来。

周围的人不自觉地多看了容见两眼,传出小声的议论声。

可这议论声很快就消失了,上课铃打响,老师从门外走了进来。

容见看了眼第三排,明野还没有到。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