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清晨读书时,也看过很多言情小说。那时候对于爱情的全部认知与憧憬,就是有朝一日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可以轻而易举让你笑出来,也可以毫不费力让你体会到心碎的滋味。
爱情到底是什么?
也许是黑暗里一起看电影,他用了三分之一的时间酝酿勇气,三分之一的时间慢慢伸手握住你,三分之一的时间与你共同体会略带潮湿的汗意,以及那汗意之外两人急速攀升的心跳。
也许是在图书馆里一同自习,周遭还坐着埋头钻研的旁人,而你因为他就坐在对面,死活没法专注于书本,索性偷偷地,偷偷地伸出腿去,在桌子下面悄悄踹他一小下。
结果抬头看你的是旁边满脸青春痘的男同学,操着粗犷的声音问你:“同学,你踢我作甚?”
也许是艳阳天里共饮一杯冰,寒冬腊月把手揣进他的大衣口袋,大雨□□你肩头无限倾斜的伞,又或是别的什么。
一切细节,一切小心翼翼浪漫至极的举措。
就好比那些年里,她与苏政钦共同经历的一切。
可是活了二十五个年头,祝清晨才忽然发现,原来心动可以是过去理解的那样,却远远不只是那样。
她从未与薛定做过恋人间缠绵悱恻的任何事情。
她甚至从未与他有过温存时刻,说话也总是针锋相对。
可是她对他,却不知何时生出一种古怪的情绪来。
看见的时候会心跳加快。
看不见的时候会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掂量着。
不是因为他的体贴温存,不是因为他的英俊多金,不是因为他的整洁体面,更不是因为别的足以为一个人锦上添花的外在条件。
她喜欢他,大概只是因为某个黄昏,举着相机在阳台上胡乱拍照,结果他就这样闯进镜头,抽着烟,神色安详,从镜头里对上她的目光。
大概是因为开着小破车在空地上漫不经心跑着,忽然看见他从坠落的直升机下,一把捞起跌倒的小女孩,不顾一切扑倒在草垛上,浑身鲜血。
大概是因为她仓皇无措开车去医院时,他在后座转醒,明明伤势严重,却还能不紧不慢笑两声,对她说凶女人,又是你。
大概是因为冲进学校不顾一切拍照的是他。
与浑身绑满炸/弹的恐怖分子搏斗的是他。
在她冻僵时,抛开男女之别将她拥入怀里,用体温捂热她的,也是他。
千里迢迢跑来江南送相机,却忍不住为她撑腰的,为她落水的恶作剧而大发雷霆的,站在大巴前转头微微笑着说“祝清晨,再见”的,都是他。
那人时常像只刻薄的狐狸。
可多情起来,也能是只温驯的大猫,懒散地朝你笑笑,眼里的温柔无可救药。
祝清晨这样想着,忽觉泪光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