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直的公路上,她顶着黄昏的太阳蹲在汽车旁,大汗淋漓地换轮胎。
他停在路边,看她抬起头来擦把汗的样子,抬腿下车。
祝清晨说:“还以为你真抛下我就跑了。”
薛定不紧不慢笑了一声,“我倒是想,可照片还在你这。”
她费劲地在往下卸轮胎,一张白皙的脸涨得通红,额头上是一片亮晶晶的汗。
薛定脱了外套,往她车引擎盖上一扔。
蹲下来,一把抽走她手中的扳手。
动作娴熟地干了起来。
也许枪支与汽车是男人与生俱来的宠儿,他们天生和机械有一种特殊而敏锐的纽带。
祝清晨就蹲在一旁看着他,等到他卸下轮胎,从车里拿了瓶矿泉水递过去,“歇一歇。”
薛定接过矿泉水,拧开瓶盖,从脑门上淋了下去。
他就穿一身工字背心,被水打湿,布料紧紧贴在身上,每一道肌理、每一寸轮廓都暴露在日光下。
极短的头发打湿了,贴在面颊上。
紧实的肌肉泛着水光,贴近小麦色,在夕阳里熠熠生辉。
祝清晨眼都不眨地盯着她。
学生时代,她极端厌恶打球归来浑身臭汗的男生,稍不留神挨了一下,都会觉得那臭汗沾到自己身上来了,鸡皮疙瘩掉一地。
而现在……
她似乎陡然间明白男人味是种什么东西了。
她笑了两声。
薛定把水扔进车里,看她一眼。
她解释说:“画面赏心悦目,叫我很想……”
欲言又止。
“想干什么?”薛定问得冷冷淡淡,拿了备用轮胎,滚到车下,准备安装。
却忽闻下一句,“很想就地上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