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汉人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汉人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汉人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

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

第109章 兵甲

“李大哥你能来,就是最大的好事!其余的,都是小事!”赵榛说得很认真。李彦仙道:“我此来的目的,你可明白?”赵榛点点头,笑道:“你是来支援我的?”

李彦仙笑道:“可真是有你们的……这么快就击败了金军,难道是信王千岁打算出的兵?你因该没有权利调动南北两方信王军兵马一起出动的啊。不过,金军在西面已经调派出了几支人数不少的军队来支援。当然,在绛州,金军的军力人数也在五万人左右!不过纵是此数,相信你也有算计,是不是?”

对于李彦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赵榛有点愧疚。现在李彦仙已经摆明了态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时候,一兵不出去与信王军抢占地盘。他虽然没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条船上的了。所以,赵榛也不能再对他隐瞒了。

赵榛将自己的假胡须一缕缕的拔了下来,这加胡须粘上和拔下都很费事,所以就连和冬余上床的时候,赵榛都没有拔下来。

惊讶的看着露出本来面目的赵榛,李彦仙瞪大了眼睛说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没有?十七?还是十八?”

赵榛微微摇头说道:“李将军,今天我表明身份,是对你的信任,你千万不要讲我的身份泄露出去。我就是信王赵榛!”

“什么?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彦仙吃惊的站起起来。在信王军,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对方的年龄小,长相与他见过的赵家皇室有点相像,显然对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彦仙,拜见王爷千岁,祝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微臣不知是王爷,冒犯之处还请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彦仙明显的恭敬了起来,拜倒便行礼。

赵榛连忙拉起他来说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礼。我告诉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并且当你是自己人。”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汉人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汉人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汉人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

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

之所以信王军军工业作坊制作不出这种精制的弩来,是因此它的制造是非同小可的,每一个弩件凑起来,如果达到要求,从材料的生长期算起来,一共要十年!这也是三年弓十年弩的原意!

弩等器具都是木制的,不是每一种木材都可以达到要求,对零件的硬软要求都不一样,这也是弩的比价昂贵的原因!

同样,弩的杀伤力也是可怕的,是一种古代的最优秀的远程武器,威力和射杀速度甚至超过最原始的火枪。现在的金国,学习仿造宋国的各种兵器,尤其是火药为主,但是却很难有人再造出此种宋朝才有地精良的弩具!

“谢谢了,我会给你十面一尺长的镜子,二十个最精美的水晶琉璃工艺品。”赵榛说道,他不白用李彦仙,这个人如此帮助他,不给好处不是赵榛的性格。

“不必!只要王爷能击败金军,这些东西就都用在了刀刃上了,比存在我军库中强的多。如今金军强大,末将受君令所限,不能助战。末将不缺金银,末将只想看看王爷您带领您的军队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李彦仙摇头说道。

其实李彦仙说的很对,从表面上看,信王军的一切都欣欣向荣,正向辉煌迈进。但致命的危机,其实已经到了眼皮子底下。那就是金军主力南下回军的时间。

如果赵榛不抓紧这大约半年地一点点的时间,把自己的两块地盘连成一片,并且与南宋的占领地接壤。打下来一片铁桶般坚固的地盘,而且背靠南宋占领地可以回易粮食、军用物资等物,那就意味着赵榛将在此后面临金军倾力报复攻击。

赵榛有理由相信,一旦事情到了那种地步,赵构会笑眯眯的出手把自己杀了,绝没有二话好讲。与其说赵榛为自己定下的半年多时间,倒不如说他只有半年的嚣张时间。

对信王军来说,时间就是这样的紧迫。虽然李彦仙不要价值千金的镜子和玻璃制品,但是赵榛却不能不给他。本来,帮助赵榛,李彦仙是并没有想要好处的,他只想驱逐金兵。

但赵榛必须给。没法子,李彦仙手下兵员和壮丁们,需要他开支的人超过两万人。就算是李彦仙有一定的朝廷供奉,但养活这两万人也是不容易的事情。现在李彦仙上头的张浚比较起来,比杜充要强一点是一回事。但同样的,由于他的文人出身,家庭条件也好,他不是一个知苦的人。在大宋被金兵入侵,国力已经开始急速下降的情况下,这位张浚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栽减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

这是必然的,因为在这位志大才疏、刚愎自用的川陕宣抚处置使的心中,由于现在金兵大举南下入侵,大片土地丢失。朝廷的税赋急速减少,各军要钱都是极端疯狂的数目。张浚还要克扣一些,为自己的亲兵先发,还有自己的所有开销。当然,也有可能自己装自己私人腰包一些。

所以,给大家发下来的军饷自然大打折扣。而李彦仙得到的军资已经越来越少了,军人的福利减少,种种的不足,让李彦仙无奈。但是对于赵榛来说,他不得不帮对方想办法,别的不说,对方的军队就是隔在信王军与宋军的一道润滑剂。有李彦仙的军队在中间,信王军就不会与宋军发生冲突。

而且,陕州城经过长时间的大战,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对于军队来说,粮食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