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2)

这时对 那时错 1934 字 1个月前

中规中矩,不善言辞,这类人到了社交圈就很容易沦为可有可无的人。

在八人小组中,林馥蓁除了连嘉澍就属和马修斯认识时间的时间最长了。

马修斯是波兰人,家族从事金融,和罗斯家族交好。

站在安德鲁旁边的马修斯一如既往,安静友善。

依稀间,林馥蓁想起有那么一个夏天,有着典型波兰男孩长相的少年把号称他亲手制作的音乐盒和一张卡片递到她面前,亲手制作的音乐会、卡片再配上一张通红的脸,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当时,她是怎么说来着,她和他说“我说小雀斑,等你脸上的雀斑没有了再来找我。”

这会一看,昔日的波兰少年现在脸上已经干干净净,虽然还是她所讨厌的棕色自然卷发,但自然卷发配上裁剪简洁的衬衫,看着还是很顺眼的。

举手,和马修斯打起招呼来。

“小雀斑。”心血来潮间,沿用儿时的昵称。

儿时带有贬义的昵称并没让波兰男孩脸上出现一丝丝尴尬神情,也就略微呆怔片刻,随之笑开:“早上好。”

笑容有着二十岁出头男孩的那种朝气,这种笑容最容易在瞬间获得女孩的好感。

嘴角弧度加深,朝马修斯做出有空打电话的手势。

昂头往着导师办公室方向,背后传来奔跑的脚步声,如果你以为那是背叛者的脚步声那就大错特错了。

既不是背叛者也不是另外一名背叛者,当连嘉澍穿上方绿乔送的毛衣的那一刻,他就和安德鲁一样,变成了一名背叛者。

不,不,连嘉澍只不过是穿了原本就属于他的毛衣,如果这样就把他打上背叛者的标签的话,那对他就太不公平了。

而且,会显得她小家子气。

追上来的是琳达。

这个花痴,一看到连嘉澍来到她的地盘能大献殷勤吗?

琳达又在笑,这次不是笑她的妆容,而是笑她和马修斯打招呼的样子。

“林,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和马修斯打招呼的样子,就像上世纪巴黎的跳舞女郎为了生计不得不强颜欢笑去应酬一样。”

继续往前走:“你也知道的,我不需要为了生计强颜欢笑的,从马修斯家每年都要到罗斯家拜访就知道,应该是马修斯对我强颜欢笑差不多。”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加快脚步。

琳达也跟着她加快脚步。

“林,你是不是又和yann吵架了?”

“你都用又了,我和他吵架你不需要以那种大惊小怪的语气说出。”

“可……你干嘛走那么快,我们又不赶时间,”追了上来,气喘吁吁继续说,“可经验告诉我,你们这次吵架和以往的吵架都不一样。”

停下脚步。

琳达也跟着她停下脚步,果然是街头小报的爱好者,据说琳达和她母亲没转正之前一直住在古巴,街头小报是这母女两必备消遣之一。

热爱街头小报的爱好者在捕风捉影上总头头是道,指着她眼睛:“你有黑眼圈,yann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和平常不一样,yann和平常也不一样,刚刚在我和他说话时,他一直在看着你的后脑勺,那感觉就像要把你的后脑勺看出一个窟窿来。”

喘了一口气,继续说:“还有你,你化的妆就像随时随地在和男人们表明,快来和我搭讪,我绝对是那种很容易上钩的姑娘,而yann,他……他……”

编不下去了吧?

这会,琳达似乎又想起什么来。

“yann今天眼神看起来很凶。”琳达往前一步,挤眼,“你们昨晚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一定是发生特别严重的事情对不对?林,你今天的表现就像失恋,还是那种一失恋就会有反常举止的傻姑娘类型。”

“琳达。”

“嗯。”

“过来。”

美滋滋地把脸凑了过来。

下一秒。

砰——

年少时期学的格斗没丢,干脆利索,一气呵成。

拍拍手,居高临下,对被摔倒在地上的人:“抱歉,我讨厌自作聪明的人,我每次碰到自作聪明的人都无法控制住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蓁这章很可爱,二十岁的女孩在面前情感时的无措很美好【舔~

☆、年轻气盛

下午, 林馥蓁接到了黛西阿姨的电话。

索菲亚可真尽责。

接到电话时她就莱德学院篮球馆看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