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1 / 2)

这时对 那时错 2109 字 1个月前

目光偷偷从小主人英俊的脸移到小主人的手腕上,小主人穿的毛衣袖口很长。

次日,小主人去了伦敦。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小主人延续着之前的生活模式,两个周末回一趟家,做完工作后陪爷爷聊天,也在花园邀请朋友聚餐。

只不过,现在出现在花园的客人已经不是从前那些客人了,从前的客人就有薇安;有尖嗓门的琳达;有安德鲁和他的卡特表兄。

现在的都是新面孔,一些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

小主人也是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之一,即使小主人的生活已经够低调了,可八卦媒体们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他们比小主人的亲人还关心小主人的情感生活,哪怕他在公共场合和年轻女性停下脚步打招呼都会被拿出来大做文章。

在小主人的异性朋友中,就数那位身材瘦小的东方女孩最受关注。

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被人们无限看好,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一起做慈善屡次见报,那些记者们大呼:那两人配合默契,他们有共同的爱好。

但在几次定额的镜头中,都是那女孩在看小主人,小主人一副压根忘了身边存在一个人的样子。

南茜把这个想法告诉和她要好的网友,网友说那是因为她戴着有色眼镜,如果那东方女孩换成薇安,你肯定就不会那么想了。

朋友们都知道她和薇安有很好的交情,这话似乎有点道理,再去看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时,南茜觉得媒体们说的也没多夸张。

不过,南茜还是喜欢薇安。

不,应该是林馥蓁,薇安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再说了——

“我叫林馥蓁。”这是薇安想对世界说的话。

又薇安了,这不能怪她啊,南茜中文字没认识几个。

对于南茜来说,不管是林馥蓁还是薇安都是同一个人,她很喜欢的一个人。

偶尔,南茜想薇安了就会戴上薇安送她的耳环。

四月上旬周末下午,四点半左右,南茜在忙晚上聚会的事情。

这次小主人请的是他伦敦来的朋友,小主人正在和他的伦敦朋友们聊天,从草坪处传来时低时高的笑声,其中就数小主人笑时的嗓音最为迷人,浅浅的,夹着暖暖地中海海风好比是口中含着薄荷糖。

逐渐,小主人的笑声消失不见,逐渐的,在眼睛还没发现之前手先于眼睛,下意识间触摸了一下耳朵。

手还没从耳朵垂落,南茜就触到那束目光。

小主人站在距离她三步左右的所在看着她,确切一点来说,是在看着她的耳朵。

糟糕,她忘了摘下薇安送她的耳环。

放下手头上的活,南茜来到小主人的面前,解释到这是薇安送给她的,不是她偷的。

小主人似乎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她是科恩叔叔介绍到这里工作的,她可不能让科恩叔叔遭受质疑,于是南茜把近阶段她和薇安之间发生的事□□无巨细说给小主人听。

当然,她隐藏了三月初深夜把薇安带到连老先生房间的事情,这是她和薇安之间的秘密。

末了,南茜补充一句“我猜,薇安是因为我那天早上陪她看日出而特地送我耳环的。”

小主人一直处于发呆的状态。

觉得自己没必要继续待下去,脚也就刚倒退一步,小主人就叫住了她。

南茜带着小主人来到那天早上她和薇安一起看日出的长椅。

坐在长椅上,南茜再次把那天发生在长椅上的事情说了一遍,从日期到薇安当时的表情,自然,少不那前来还外套的东方女孩找上门来的事情。

在她说这些话时,小主人自始至终都垂着头。

最后,小主人问南茜,那天早上她看起来就像是幽灵吗?

“是的。”南茜轻声回答。

南茜离开时,小主人还坐在长椅上,垂着头,很孤独的模样。

十五分钟后,聚会被取消。

半个钟头后,常常会躲起来偷看小主人的艾玛说小主人把他的伦敦朋友丢在家里,独自一人开车出去了。

“衣服一看就是特意换的,帅极了,一看就知道是为某个姑娘准备的。”艾玛语气十拿九稳。

手拿着棒球棒,刚刚佣人告诉琳达连嘉澍找她,就在公寓门口,问琳达手中的棒球棒用来做什么呢?

回答:棒球棒是用来砸坏连嘉澍的漂亮跑车的。

再怎么说,她也是林最为信任的朋友。

近阶段,琳达关注连嘉澍的一举一动,哪怕报纸或者是任意一家门户网站都没有关于连嘉澍在公共场合失态,或者在某个酒吧喝得醉醺醺的新闻,飙车闯红灯亦然没有,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林的事情对于连嘉澍来说似乎没什么影响。

这让琳达大为恼火。

她家里还有连嘉澍和林馥蓁的结婚录影带呢,她信誓旦旦和林保证,连嘉澍有一天会找到她,求她把结婚录影带给他。

电子门缓缓打开。

连嘉澍斜靠在车上,姿态惹人好感。

如果不是因为林的话,琳达想必已经扑了上去。

一步步往连嘉澍走去。

嗯哼,衣服是她喜欢的,鞋子是她钟情的,发型是她所爱慕的,嘴角处淡淡的笑意是她所迷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