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辈子,摔一跤会疼,被人强行进入也会疼。
哪怕是被人侮辱了,身上也没少一块肉,就当自己被狗咬了一口,好好活下去不行吗?生命这种东西,由来奇妙,来去无踪,为什么要因为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
在这个节骨眼上,祝清晨反倒并不那么怕被人侮辱。她从来都没有太多期盼,毕竟一生很短,很少圆满。
她只想让薛定脱险。
她只是不想让薛定看见她被人侵犯。
可避免不了这两件事,她就只能做到保持冷静,横竖挣扎与否,下场都是一样,何必像个贞洁烈女挣扎不休,反而讨来一顿打骂?
络腮胡的脸已然凑到她眼前,埋首于她白皙的肌肤之上。
胸衣的黑与皮肤的白形成鲜明对比。
她甚至闻到了男人身上的汗味,混合着血液的腥甜气息,令人作呕。
可她没有动,只是平静地问他:“when you finish, would you let us go?”(完事以后,你会让我们走吧?)
车边的薛定几乎咬碎一口牙,拳头攥得太近,指尖都陷入掌心,泛青泛白。
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一枪崩了这群畜生。
可他没有动。
他费尽全身力气克制住自己,眼睛涨得通红,却慢慢地伸手去够地上那把扳手。
因为引擎盖上的旖旎风光,不论是拿枪抵住祝清晨的刀疤男,还是压制住薛定的脏辫,都目不转睛盯着络腮胡的动作,渐渐露出破绽。
昏黄的落日染黄了半边天,天际仿佛被人放了把火。
笔直的公路安静地伸向远方,荒原上有金色的草在招摇,这一切本该是画家笔下宁静的荒原风光,如今却成了丑恶的见证者。
就在络腮胡的脸深埋于祝清晨身上时,薛定动了。
他强忍浑身怒火,终于够着了那把扳手,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重重砸向压制自己的人,将他一次性敲昏。
脏辫连叫都没叫出声,闷声倒在地上。
没有丝毫停留,薛定一跃而起,照着站在引擎盖旁拿枪抵住祝清晨的刀疤男又是一扳手。
刀疤男的枪堪堪转到一半,扳手已经砸到了后脑勺。
薛定是抱着杀了这三人的决心冲上来的。
已有两人满头是血倒在地上。
事态突变,络腮胡猛地抬起头来,薛定却已然捡起了刀疤男的枪,抵在他前额。